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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与教学>> 教材与教改

关于遴选、资助出版2002年度“武汉大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通知

    为了加强研究生教材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办法,改善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学校决定今年在全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范围内资助出版一批“武汉大学研究生教学用书”,具体办法如下:

    一、 申报

1.我校目前从事研究生培养工作,并具有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均可申请资助出版研究生教学用书。
2.本次遴选的“武汉大学研究生教学用书”必须是武汉大学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确定的通用性较强的专业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程的教学用书。为了体现教学用书的权威性,一般应由各学科中具有较高学术威望或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学者主持编写。
3.我校2000年度审定通过的19种“研究生教学用书”均已在出版过程中。为了进一步扩大“研究生教学用书”的学科覆盖面,本次遴选和推荐一般不再受理相同教材的申报。
4.各单位申报的“研究生教学用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符合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2)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要求和硕士研究生教学与学习方式的不同特点,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3) 依据不同学科、类型和规格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需要,遵循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4) 注意吸收国外同类教材优秀成果,跟踪世界最新科学研究方向,反映新知识、新成就,采用有益和有效的新经验、新方法体系,在国内同类教材中较为先进;
  5) 从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理论严谨、结构合理、体例统一、文字精炼,具有比较广泛的适用性。教材的主干内容一般应包括:本学科的基本原理、最新发展情况、有待解决的前沿性问题及思路、参考文献目录等;
5、申报工作由教学用书主编者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对拟申报的教学用书,申报单位应提交申请报告,说明教学用书编写的原则、特点和使用范围;教学用书主编者应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申报表”,各单位应在2002年11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报告
  2) 武汉大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申报表
  3) 教学用书书稿或讲义
  4) 国内三位同专业(个别专业可以是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者的详细评语和推荐意见。三位推荐者中至少应有一位是校外专家。
 6.译著和学术专著不属于本次资助范围。

    二、 审批

1、 研究生院成立“武汉大学研究生教学用书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教材的编写质量,批准资助的教材名称,确定教材的资助数额。
2、 在提交评审委员会讨论之前,由研究生院培养处公室对申报的教学用书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可聘请国内外有关专家对书稿作出评价。

    三、 出版

1、 凡经资助出版的教学用书必须使用统一的封面设计,采取统一的印刷规格。
2、 被资助出版的教学用书应在该书扉页上标记“武汉大学研究生教学用书出版基金资助”字样。
3、 被资助的教学用书由研究生院组织出版,并以招标的形式选定出版社。
4、 教学用书出版后,作者应在一个月内向研究生院培养处公室提交20本教材,用于存档和交流。
5、 作者有义务将教材出版后的使用情况、学术界的反映和获奖情况向研究生院培养处公室作出书面的报告。

    四、 经费

1、 在“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前提下,今年遴选、资助出版30本研究生教学用书,每本教学用书的出版所需经费,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教学用书出版基金资助和作者本人筹措相结合来解决。
2、 每本教学用书的出版资助额度由研究生教学用书评审委员会决定,最高资助数额为20000元。
3、 作者与经同一招标所选定的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后,学校根据出版合同直接将资助出版费划拨至该出版社。

    五、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和申报表格可从网址http://www.gs.whu.edu.cn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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